買到好樓、住得安心是上車初哥們的夢想。然而物業市場中佈滿陷阱,表面看似正常的物業也可能暗藏危機,以下4種「伏」樓要小心!

1.買樓陷阱: 非「住宅用途」物業
香港住宅樓價高企、升幅又大,一些工廠大廈業主會將工廈改建成能夠居住的單位,甚至連同會所等康樂設施。另外,部分舊樓低層單位屬「商業用途」,有業主會以低價放售或出租這些「商業用」住宅單位。
然而,這些大廈的合法用途是「工業」或「商業」,並非為「住宅用途」,其單位面積絕大部分以建築面積計算,實用面積往往只得六七成,計價有別於住宅用實用面積。「工業」和「商業」用物業比住宅便宜,一旦買家以住宅價買下這些非住宅物業,或會蝕一大筆。再者,這類型的非住宅物業銷售被未被納入銷監局的管核範圍。
建議買家可到政府的「物業資訊網」查證物業的實用面積、樓齡及土地用途等相關資料 (每個紀錄收取9元手續費),亦可向屋宇署購買單位的平面圖確認物業用途。
2.「釘契」與「送契」樓
簽署買賣合約前,買家須留意物業有無被「釘契」如僭建,拖欠管理費等等,查冊時須要求地產經紀解釋物業查冊內容。
另外,要小心「送契樓」,這類物業曾經由破產人士在五年內送出,若未能確定業權良好,銀行一般在五年內都拒絕承造按揭。即使是超過五年送贈期的物業,亦非必定能成功申請按揭,視乎銀行按個別情況考慮。
3.凶宅
買家遇到叫價特別低的單位,須留意該單位或附近單位曾否發生凶案或不幸事故。由於凶宅沒有法律定義,契冊上也未必會有所列明,加上市場上資訊不齊全,買家須向地產代理查詢,亦可做多重工夫,如向管理員或附近鄰居打聽,減低買中凶宅機會。
4.沒標明用料的「精裝修」樓
要注意部分開發商在出售「精裝」或「全裝」房時,喜歡以「高級」、「高檔」等字眼吸引買家,卻不在合同中明確寫明裝修使用材料、品牌和標準等,這也許是開發商逃避責任,或讓買家直接與裝修公司簽訂獨立的裝修合同,一旦出現問題時推卸責任。因此開發商須對裝修材料的品牌、材質、保質期以等資料明確寫明到書面合同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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